能源管理法修法三讀:新設大用戶自發電或儲能待子法
《能源管理法》修法8月21日三讀,共增修15條;新設或增設達規定容量的能源大用戶,將負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義務,容量門檻與生效日仍待子法。
《能源管理法》修法8月21日三讀,共增修15條;新設或增設達規定容量的能源大用戶,將負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義務,容量門檻與生效日仍待子法。
歐盟執委會8月21日更新數位電池護照指引,列出電動車、輕型運輸工具與容量超過2 kWh工業電池的71項資料點;2027年2月18日起,投放歐盟市場或在歐盟啟用的相關電池須有電子紀錄。
五個環保團體8月11日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批評用電大戶條款2.0鬆綁「假修法真放水」,要求退回重審、二讀前辦公聽會,並納管既有400多家大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用電大戶條款2.0:新制僅適用新設或增設達5MW門檻的用電大戶,現有約400多家企業不溯及既往;自用發電、儲能設備從須兩者兼備改為二擇一,緩衝期原則5年、裝置容量採階梯式增加。
行政院通過《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用電大戶條款2.0要求契約容量達門檻的用電大戶設置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未改善最高罰75萬元。門檻以5MW為討論基礎,估400至700多家業者受影響,草案尚未三讀,子法預計修法後半年內訂定。
大部分人看到 74 億美元。我看到的是投資人結構變了:騰訊、寧德時代進場,代表 AI 不再只是網路產業,而開始變成能源、製造、平台共同投資的基礎設施。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台灣電力交易平台調頻備轉(dReg)合格交易容量達810.7MW,超過台電原設定500MW需求的62%。市場過熱與零元競標的出現,顯示民間儲能規模化已成真,但商業模式正在轉型:收益重心從dReg移向E-dReg,儲能業者進入差異化競爭的新階段。
BloombergNEF最新預測,全球儲能累計容量到2035年將達2太瓦,約為2025年的八倍;年度新增裝置量到2036年估達308GW。台灣能管法強制用電大戶配置儲能,加上AI資料中心帶動用電激增,台灣電池模組與系統整合廠正站在一個值得認真對待的市場視窗前。
行政院2026年5月14日通過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要求達一定用電規模的大型用戶在期限內設置自用發電與儲能設備。半導體廠與資料中心被明確列為主要適用對象,台灣電力政策從集中供電向分散自給正式轉型。
IEA《2026年能源創新現況》2月發布:能源相關專利佔全球比重持續攀升,2025年逾320家能源新創完成首輪融資,氣候科技股權融資年增超過50%。報告聚焦電網韌性與融合能源兩大方向,台灣儲能與氫能新創在全球淨零科技競爭中的差異化定位值得具體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