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上路:20年監測、95%濃度
環境部發布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明定探勘、環評、封存核准、監測與長期責任;國內捕捉濃度須達95%,異常24小時內通報,封井後監測原則20年。
環境部發布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明定探勘、環評、封存核准、監測與長期責任;國內捕捉濃度須達95%,異常24小時內通報,封井後監測原則20年。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新制預定117年7月15日施行,環境部將統籌許可審查、產品品質、認驗證與流向追蹤,既有許可效力維持至原核准期限屆滿。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啟動116年度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總經費1億元,學界與法人可申請創新研究型,產業可申請商轉開發型,每案最高250萬元,收件至2026年10月12日17時。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8月12日召開碳費公聽會,立委與環團建議一般費率從現行每噸300元調升至800至1200元,2030年前逐步達到1200至1800元;環境部次長謝燕儒回應將納入政策檢討。依費率審議會先前決議,環境部應於今年底前公告下一期費率,企業將迎來開徵以來首次調整。
環境部「循環標誌」7月1日起開放申請,涵蓋紡織、塑膠、玻璃容器、循環服務、無機材料5大類12項技術規格,政府採購優先選用,目前尚未納入電子產品。
《資源循環推動法》6月17日總統公布正式生效,環境部預告2年內修訂逾百項子法,綠色設計罰則2028年6月17日才上路,最重罰30萬元。
環境部 7 月 21 日預告修正「碳費收費辦法」與「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開放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以打一折後的先期專案額度(老碳權)抵扣碳費排放量,並為首次跨過 2.5 萬公噸門檻的新排碳大戶提供繳費與自主減量計畫申請的緩衝期。全台現存先期專案額度約 5600 萬公噸,扣除環評用途後約 4700 萬公噸待出路。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7 月 20 日在臺北舉行第 4 場「國土綠蔭氣候調適計畫」社會溝通說明會,同步上線公民參與平台「國土綠蔭氣候調適網」。計畫目標為 1 人 1 樹、1 社區 1 綠蔭、1 公里 1 綠帶,打造步行 6 分鐘可達、體感降溫 8 度的綠色生活圈,全國預定舉辦 50 場說明會,年底前提出都市林及公共植栽相關法制規劃。
環境部7月14日發布施行「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補助上限為總經費50%,資金來自今年首筆49.7億元碳費收入。
總統賴清德7月15日公布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將太陽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再生能源設備廢棄物納入責任業者管理範圍,非法棄置最高可處7年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並導入電子圍籬科技執法,子法研修編列2年緩衝期。這是繼《資源循環推動法》後「循環雙法」到齊的最後一塊拼圖。
環境部7月7日預告修正「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新增基金可用於辦理事業執行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的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暫訂編列5億元支應;另編列17.1億元補助事業與地方政府減量工作。
環境部7月4日在高雄科工館促成台灣防災產業協會與日本能率協會、靜岡縣防災用品普及促進協議會簽署三方合作備忘錄,就高溫調適、城市韌性與產業技術交流建立長期合作機制;環境部同時公開全台9,641處涼適據點的開放資料。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在台日韓碳定價論壇透露,台灣ETS規劃將借鏡日韓經驗,初期不提供大量免費配額。台灣碳費今年5月底開徵,首年收入49.7億元,逾九成納管企業已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但學者指出前20大排碳企業逾半數揭露不清、28家已撤回計畫。
環境部6月29日舉辦台灣首次「40°C極端高溫」跨部會兵棋推演,模擬連續三日40度高溫衝擊:熱傷害就醫、停電與軌道過熱。演練以歐洲熱浪為警訊,成果將納入第四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高溫專章。
環境部6月17日發布新聞稿,宣布與金管會調和企業溫室氣體盤查規範:金管會可直接引用環境部列管事業的範疇一、二查驗結果,確信申報期限放寬至每年10月底,並由環境部、經濟部、金管會合作建置範疇三本土排放係數,半導體與電子零組件業優先;環境部另預計115年底前訂定反漂綠指引。